楚雄卷烟厂易地搬迁项目卷包车间除尘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管道制造、安装及调试资格预审
发布时间:2010-06-18
开标时间:
受楚雄卷烟厂易地搬迁项目现场指挥部委托,将对楚雄卷烟厂易地搬迁项目卷包车间除尘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除尘系统设计、设备采购、制作、管道制造、安装及调试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准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到下述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包含卷包车间各除尘系统的选型、计算、设计、设备制造、管道制造、风机、排灰阀及消声器采购、系统安装、调试。其它要求如下:
(1)除尘器结构形式:布袋除尘器。
(2)此项目只包含除尘房内的设备及管道制造、安装(除尘器、风机、消声器、排灰阀、支架及除尘器管道、集中收尘系统等全套系统设备),包含车间系统工艺管道,包含除尘风机的采购和安装。
(3)投标方应承诺无偿提供除尘系统配套设计的工艺管网施工图及技术要求。
(4)中标人必须配合设计院进行细化设计,并获得设计院确认。
(5)本次招标标的物含全系统的设备及各个工艺环节的除尘管道及工艺风道的采购和安装调试。投标方需充分考虑除尘系统和管网的配套性,保证整个系统的设计合理、制作精良、安装合理、规范,从而确保整个系统满足工艺需求,运行经济、稳定可靠。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3.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申请人不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的,须委托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并提供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具有烟草行业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4) 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交该授权书原件;
(5) 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业绩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时请交验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及地税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件;
(3)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
5.资格预审文件发放时间:自2010年6月18日起至2010年6月24日止。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10年6月25日17:00时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刘欣 李博
手机:15210669923
联系电话:010-88621852
传真:010-88621652
邮箱:lyhg526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