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大理至丽江线电气化工程建管物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招标二次公告
2010-06-18 17:48:5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编号:KTJW2009-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大理至丽江线电气化工程建管物资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同意新建铁路大理至丽江线、丽江地区仁和至丽江段电气化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滇西铁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大理至丽江铁路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4】300号文批准立项,投资估算为42.3亿元。2004年7月21日,可行性研究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4】1513号文批复,投资估算为45.1亿元。2004年10月9日由铁道部、云南省联合以铁鉴函【2004】541号文对大丽线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为41.0308亿元。为便于相邻路网牵引方式的统一,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与大瑞铁路及拟建丽香铁路、广大扩能工程牵引方式一致,经国家发改委同意,将大丽线牵引方式改为电力牵引,并以发改交运【2008】2098号文批复。2008年11月20日由铁道部以铁鉴函【2008】1329号文对大理至丽江铁路内燃改电力牵引变更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为4.4981亿元。
2.2招标内容: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0组,本项目共1个包件(包件号:QY-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物资的经营范围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厂或其合法代理商,制造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5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100万元(含)以上;
3.2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严重故障;
3.3投标人提供过两套及以上类似规格的产品,在近五年内曾销售给两个及以上用户(以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为独立用户计算)并且产品通过了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鉴定,并已成功地运行二年及以上时间的最新技术制造的产品,其规格应相当于或超过招标书中陈述的技术规格。(须提供产品供销合同(复印件)及两个铁路局(或铁路公司)机务处(原铁路分局机务分处)以上级别的最终用户证明(复印件);
3.4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须拥有投标产品由铁道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检验报告;
3.6制造厂或产品的代理人可单独以法人身份参与投标,制造厂及其代理商不能作为两个投标人同时对一个包件进行投标;
3.7铁道部要求对投标物资进行生产企业认定的,应出示铁道部颁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投标产品满足国家、铁道部、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先传真投标申请表(原部交表5)至招标人报名后,于2010年6月23日至2010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相关证明材料等)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负责人: 张雪 李梦洁
移动手机(Tele.): 15810304812
联系电话(Tel.):010-63891730 010-63891720
传 真(Fax.):010-63891730
电子邮箱(E-mail):zhaobiaocg@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 100049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