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客运专线广州调度所工程甲控物资设备(空调和消防)招标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编号:WZ-2010-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客运专线广州调度所工程已由铁道部《关于新建客运专线广州调度所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9]454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甲控物资设备(见附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广州调度所位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院内西南角,建筑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207m,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9416m,其中地上六层25850m,地下二层13566m,建筑东西向长91m,南北向宽61m,主体高度56m。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除符合下列通用条款外,还需满足各包件专用条款(详细见附表)。
3.2.1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2.2生产厂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商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
3.2.4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5生产厂商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投标产品最近连续3年有良好的业绩,并在近三年国家大、中型项目(国际机场、铁路大型客运站、会展中心等公共建筑)中有过三个项目以上供应业绩并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如:近三年的合同,中标通知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6投标人2007年度和2008年度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2.7过去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2.8组合式风柜及盘管风机等设备型号必须是技术引进的,产品应采用全套引进技术生产,否则投标人将不能通过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3.2.9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10代理商需得到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包件只能有一家递交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10年6月18日至22日发布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3日前将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传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7月14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4日 9时 30分,
联系方式:
项 目 联 系 人:宋喜双 田蕊
电 话:010-51113193 / 010-63835786
手 机:13051066817
传 真:010-51113193
邮 件:zhaobiao005@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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