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滦河发电厂1×330MW机组扩建工程给水泵汽轮机设备二次挂网招标采购
2010-06-21 14:17:44
招标编号:GDCX-FJZB10-156-08
开标时间:2010-07-1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滦河发电厂1×330MW机组扩建工程给水泵汽轮机设备二次挂网招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FJZB10-156
分 包 号: GDCX-FJZB10-156-08
日 期: 2010年6月21日
1.受国电滦河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分二步开标)邀请符合本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的已有相同或相似的四个工程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业绩的制造企业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1×330MW火电机组的辅机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注:在第一次挂网时已经购买该设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必再重新购买。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6月21日-6月28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商务网的会员。
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并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招标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北京,同时必须在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潜在投标人凭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标书费,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交货期
1 给水泵汽轮机 1 GDCX-FJZB10-156-08 1000 2011.1.15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6月29日,北京时间0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如本次重新挂网新增加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则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为2010年7月13日,北京时间09:30整)
9.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北京,地点见大堂路标。
10.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时间:2010年6月29日,北京时间09:30整;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会址见大堂路标。(注:如本次重新挂网新增加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则开标时间顺延为2010年7月13日,北京时间09:30整)
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招标公司提供本卷第二章第6.2.4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3.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标代理负责人: 姚露 周紫妍
联系电话(Tel.):010-63891730 010-63891720
移动手机(Tele.): 18701461519
传 真(Fax.):010-63891730
电子邮箱(E-mail):zhaobiaocaigou@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