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变频多联机空调设备及其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兴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经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长发改经发{2009]386号批准建设。本工程共四层,高17.2米;地上建筑面积45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2.8平方米。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报名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变频多联机空调设备(其中室内机105台,室外机 7台)、冷媒管、冷凝水管及其伴随服务等。
二.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外资参照本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公布汇率中间价换算)。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安装)需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需出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公示无效),同时提供网址。);
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的法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安装)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及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文件;
4)本项目所投设备须为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生产、组装的品牌,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
5)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设备供货企业与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联合,联合体投标的除符合公告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必须以设备供货企业为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项中投标。
6)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行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三.凡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
(1)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投标时提供)(3)联合体安装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及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文件;(4)联合体协议(联合投标时需提供);(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6)《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投标申请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四、凡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经招标人资格预审通过后,再由招标人通知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统一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五、集中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6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6:0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