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埔工业区KE-NE线开关房及电缆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2010-06-22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根据 穗开发改【2009】16号、立项编号:20081322000700005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现对 云埔工业区KE-NE线开关房及电缆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云埔工业区KE-NE线开关房及电缆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以南
四、项目概况:新建10KV土建开关房(含设备基础、接地及照明等)、电缆沟、高压电缆敷设、安装10KV环网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新建10KV土建开关房(含设备基础、接地及照明等)、电缆沟、高压电缆敷设、安装10KV环网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预计发包价:498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6 月 25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6 月 28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不含暂定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或电力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玖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七、投标人不得擅自不参加开标会,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详细信息请咨询:
项目负责人: 程 潇
电 话:010-88621865
手 机:13691044390
传 真:010-88621652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 箱:xiaoxiaouse@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