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宁东分部及宁东洗煤厂机械电气检修中心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SHIL10030813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物资中心宁东分部及宁东洗煤厂机械电气检修中心工程(招标编号:SHIL1003081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原辅助区
物资中心宁东分部及宁东洗煤厂机械电气检修中心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新建液压支架、综机中转库,建筑面积14565㎡;设备、配件库,面积14450㎡;橡胶制品库,面积1035㎡;油脂库,面积1035㎡;钢材货棚,面积2187㎡;办公楼,面积2630㎡,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司机休息及办公室,面积624㎡,砖混结构;地磅房,面积150㎡;室外给排水及供热工程;供电系统工程;厂区设施及拆除等工程。宁东洗煤厂机械电气检修中心工程包括:设备检修间,面积2509㎡;检修间办公室,面积2022㎡;变配电室,面积206㎡,层高5.4m,一层砖混结构;雨水排水及其配套工程。库房及检修间为钢排架结构,外围护采用夹心压型钢板。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土建、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电气、以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详细技术参数以施工图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7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1年1月30日
总工期: 195天(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 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D.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无死亡事故,(提供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E. 近三年内承担过工程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业绩不少于3项,工程质量合格;
F.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G.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H.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月21日至2010年 6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地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7月12日上午08: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项 目 联 系 人:宋喜双 田蕊
电 话:010-51113193 / 010-63835786
手 机:13051066817
传 真: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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