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部分道路标志标线、清溪桥及泵站机电设备和安装工程监理招标
2010-06-24 09:26:40
招标编号:HNXC05-100628
招标编码:CBL_20100624_522662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本招标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汴发改城镇[2009]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
项目负责人;刘瑶1326953645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中的道路标志标线、清溪桥、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1 项目概况:开封新区15条道路标志标线、清溪桥及四座泵站机电设备采购和安装监理
1.2 工程建设地点:开封新区。
1.3 招标范围:施工合同段实施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1.4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标段范围 项目投资(万元)
BJT-JLNO.13 15条道路标志标线、清溪桥 约1385.6
BJT-JLNO.14 4座泵站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约1674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BJT-JLNO.13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含桥梁)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BJT-JLNO.14 标段要求投标申
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要求投标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4 投标申请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同时提出申请,主要管理人员不相同的可以中两个标段,相同的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2.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外省投标申请人应办理单项工程进豫备案并领取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报名。
2.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项进豫备案证明(外省监理单位提供)。
(以上证件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
4、报名时间:2010年6月24日—2010年6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刘 瑶
手 机:13269536450
电 话:010-88623128
传 真:010-8862652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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