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
开标时间:2010-07-14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医疗卫生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黑龙江
一、招标范围:
包号 序号 物质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包一 1 CT机 台 1
包二
1 生命体征监护仪 台 2
2 眼科裂隙灯显微镜 台 1
3 臭氧循环消毒器 台 2
4 颅脑降温(抢救监护)综合治疗仪 台 2
5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台 1
6 电动吸引器 台 2
7 消毒柜 台 7
包三 1 心脏除颤器 台 1
2 24小时动态心脏监测仪 台 1
3 急救呼吸机 台 1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黑龙江哈尔滨依兰县达连河镇交货。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
1、招标货物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医疗器材生产企业许可证》(国内生产厂家适用)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材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且注册资金必须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并且具有售后服务及技术人员的培训能力。
3、若投标货物为进口货物,投标人必须具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资质并提供海关商检报告原件。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覆盖本次招标标的物或相关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覆盖本次招标标的物。
5、投标人如果为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则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含500万元)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
6、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
四、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设备能够达到独立运行后付标的物总价的90%(其中60%以银行承兑会票形式支付),质保金10%(质保期一年或根据关于标的物的国家具体规定为准),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付清。
2、若投标人要求预休款,则必须向业主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预付款金额不超过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设备能够达到独立运行后付标的物总额的60%(其中30%以银行承兑会票形式支付),质保金10%(质保期一年或根据关于标的物的国家具体规定为准)。
3、投标人只能从以上两种付款方式中选 一 种,否则予以废标
五、招标文件购买:
1、招标文件的购买则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2010年7月1日—2010年7月9日 8:30—16:30(节假日除外)
六、开标地点:
七、开标时间:
2010年7月14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须在2010年7月14日9:00点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汇至。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或同城支票(北京),开标现场不收现金、银行卡、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