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
(冀豫界)段桥梁荷载试验检测项目
开标时间:2010-07-1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250万元
所属地区: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
并已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业主筹措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本项目主线路基桥涵和路面工程已完成招标。对本项目桥梁荷载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桥梁荷载试验检测项目
(2)项目概况:大广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规划网中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也是河北省高速公路规划网“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
路网络骨架中“纵三”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建成后,将与京珠、京沪、张石高速公路共同构成我省四条纵贯南北的公路交通大通道。
(3)试验检测期:本项目计划开始日期2010年8月1日 ,预计完成日期2010年11月30日。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
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桥梁专项试验检测资质(或投标人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具有以上资质)
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近5年内(2005年5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座公路大型桥梁荷载试验检测(须含有静载和动载)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但只允许类似项目业绩金额最多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3.4 与所检测桥梁对应的桥梁施工或监理单位不得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详见附表);与所检测桥梁对应的桥梁施工或监理单位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
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也不得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3日至2010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联系人:徐征
联系电话:010-59893731
手机 :13522845349
传真 :010-88205605
电子邮箱:xz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