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工业新城内挡土墙、污水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6-24 15:46:35
招标编号:SG0100G10164
招标编码:CBL_20100624_5229048
开标时间:2010-07-15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受哈尔滨开发区合力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工业新城内挡土墙、污水泵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工业新城内挡土墙、污水泵站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工程建设地点: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工业新城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工程概况:一标段:一汽轻型车厂厂区挡土墙工程
二标段:康师傅软饮料厂厂区挡土墙工程
三标段:东轻厂厂区污水泵站工程
2.6招标范围: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工业新城内挡土墙、污水泵站工程施工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0年7月19日-2010年8月19日
2.8质量标准: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哈尔滨市清欠办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2008.5-2010.5)具有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3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投标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哈建发[2007]37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
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
3.5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有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刘欣 李博
手机:15210669923
联系电话:010-88621852
传真:010-8862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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