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铁路枢纽南货场搬迁工程电力设备(变压器、开关柜等)招标
1、招标条件
合肥铁路枢纽南货场搬迁工程经铁道部《关于合肥铁路枢纽合肥南货场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
复》(铁计函【2009】7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电力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合肥铁路枢纽合肥南货场搬迁工程位于合肥北站附近,在合肥北站站房同侧建设现代化综合货场
。设贯通式整列集装箱装卸(兼笨重)线1条(预留3条),贯通式整车整列装卸线1条(预留1条),
设尽头式散堆装线2条(预留2条),尽头式笨重货物线1条,非爆炸性危险品装卸线1条,预留尽头式
整车装卸线1条,新建货洗所1座。既有合肥北站扩建,增设到发线4条、预留2条、待机线1条,两侧
到发线均贯通正线。配套建设连接至合肥北的L15联络线及L14联络线。还建合肥物资中心库、合肥公
务修配厂。新建生产房屋3.45万平方米,新建线路6.79公里。
2.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招标内容、数量:见附件。计划交货期:2010年7月26日。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计函[2010]39号);
(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铁道部《关于合肥铁路枢纽合肥南货场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铁计函[2009]777
号);
(11)《关于合肥铁路枢纽合肥南货场搬迁工程甲供设备(开关柜、变压器等)招标计划的批复
》(上局招办[2010]49号)等规定。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3.1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
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4所投物资设备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3.5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技术、维修保养和运输能力。
3.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06 月 28日至2010年 07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投标申请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分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
铁路一(二)级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
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编号及购买包件号,确保到账。银行信息(购买招标文件)
: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07月19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07 月19日 14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见附件),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
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
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联系人 :王 浩
手 机 :15210954908
电 话 :010-88621865
传 真 :010-8862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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