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冷却塔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708-104003ZXY24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受委托,对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冷却塔设备采购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资格预审材料。
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将被邀请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冷却塔设备采购
2、 招标编号:0708-104003ZXY242
3、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塘下涌村老虎坑环境园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日处理城市垃圾1200t,年处理40万t,本项目属于二期扩建工程日处理城市垃圾3000t,年处理100万t。二期工程建设4条750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额定2×30MW(最大32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安装2×32MW发电机组。
本期工程装机规模为2×30MW等级中温中压抽汽凝汽式机组,配4×750t/d垃圾焚烧锅炉,工程一次建成。
4、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冷却塔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5、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5.2 投标人在2007、2008、2009年连续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每年不得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5.3 投标人须具有不小于3项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的业绩:
5.3.1 签订合同时间:2007年至今;
5.3.2 项目类型:单个项目钢混结构逆流式机力冷却通风塔单台流量在4000 m3/h以上。
5.3.3 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用户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用户使用证明文件中,必须包含用户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信息。)
5.4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5.5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至2010年6月29日18:00时止;
联系人:牛丽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nlzhaobi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