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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拉西瓦水电站坝顶照明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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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2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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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黄河拉西瓦水电站坝顶照明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2010-06-24 09:38:54  
招标编码:CBL_20100624_5226835
开标时间:2010-07-1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的委托,就黄河拉西瓦水电站坝顶照明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拉西瓦水电站是黄河上游紧接龙羊峡水电站尾水的大型梯级电站。共安装六台700MW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200MW,保证出力99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02.23亿kW·h。为地下引水式发电厂房。主体工程已于2006年正式开工,电站四台机组已于2009年投产发电。
电站交通条件:电站枢纽工程位于青海省贵德县黄河干流上,距省会城市西宁市公路里程134km,二级公路;铁路运输可到达青海省平安县(距西宁市36km)的平安驿(兰州铁路局)物资储运站,该站与电站工地有170km Ⅱ级专用公路连接,可保证电站建设物资运至现场。
1.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黄河拉西瓦水电站坝顶照明灯具采购
招标范围主要有:
1.2.1主设备: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安装位置 备注
1 柱灯 配250W高压钠灯 套 38 进水口顶庭院系列柱灯,杆高2.1m
2 座灯 配36W节能灯 套 80 大坝坝顶上游侧防浪墙 庭院系列座灯
3 路灯 配250W高压钠灯 套 19 大坝坝顶下游侧 道路系列,杆高8m
4 中杆灯 配2×250W高压钠灯 套 4 大坝泄洪坝段上游侧 道路系列,杆高10m
5 照明配电箱 1进9出 面 3 21个户外照明回路配光控开关
6 照明配电箱 1进6出 面 3 6个户外照明回路配光控开关
7 单联开关 220V,10A 个 9 防潮型
8 导  线 ZR-BV-1×2.5mm2 米 1670
9 导  线 ZR-BV-1×4mm2 米 5850
注:所有灯具均应成套配置光源及安装所需附件等。
1.2.2 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等;
1.2.3 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1.2.4 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1.2.5 投标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
1.2.6 负责对买方人员的培训,照明灯具的出厂试验,现场服务。
1.3 资金来源
本电站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照明设备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800万元及以上,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照明设备代理企业,其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同时其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注册资金800万元及以上。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业主满意度评价的证明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1.4.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具有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件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认证的证件;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系列标准认证。
如是代理企业投标,其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应具有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件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认证的证件;其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系列标准认证。
1.4.5 设计、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1.4.5.1 投标人(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投标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1)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2)设计、制造、试验、安装和调试能力
(a)具有独立设计过照明设备的开发能力;
(b)具有满足加工和生产照明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c)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1.4.5.2 代理企业主要人员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具有同类设备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1.4.6 业绩
照明设备生产厂家应具有向国内大型的工矿企业(或大型电站)提供过照明设备业绩证明材料,且该设备具有成功运行经验。代理商投标的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有上述业绩证明材料。
1.4.7 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
本招标设备需外购部件配套设备时,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的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的相应资格。
1.5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 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6月24日。
1.8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6月30日
1.9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7月1日 8:30~12:00,14:30~18:00
1.10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7月13日北京时间9:30截止时间前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1.12 招标人将于2010年7月13日北京时间9:30送达公开开标,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
1.13 其它
1.13.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招标方和投标方各一份)。
1.13.2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照明灯具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
 
 
联系人: 侯伟   章建平  
手 机:15210419442
电 话:010-88205060  
传 真:010-88180465
邮 箱:zbcg618@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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