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云南省大春河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2010-06-24
开标时间:2010-07-1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141万元
所属地区:云南
云南省大春河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大春河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云南省大春河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发包人或招标人或业主”),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省大春河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道路路线全长8.427公里,分为主线1和主线2。主线1:起点K0+000与老昆洛路K71+200处相接,止点K4+641.53与中酸公路K5+330处相接;主线2:起点K0+000与中酸公路K2+910处相接,止点K3+295.67与主线1K2+185处相接。
2.2合同段划分、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综合里程长约8.427km;招标内容为路基、路面改造工程;计划工期为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投标人不曾受到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按昆检会【2006】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只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也才能中标。投标人注册地在云南省境内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查询。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云南省境内的,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书面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于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注册地在云南省境内的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拟投入拟投合同段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一套。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不含图纸部分)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廉政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勃 王磊 电 话:15201376585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jinxinz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