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上海研究院煤炭直接液化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招标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炭直接液化国家工程实验室仪器设备第二批采购已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共划分为4个包,分别是:
分包情况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第一包 进口气动调节阀(高压气体) 台 7
第二包 容器 个 30
第三包 电加热器 套 17
第四包 放射性仪表 台 14
详细内容见技术规格书。
2.2招标编号:SHIL10020814
2.3项目实施工期(包括到货及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必须在合同生效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
2.4交货地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2年之内具有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可供证实的书面证明文件为准);
3.3 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3.4 设备原产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包电加热器防爆产品原厂商须有防爆产品生产资质,第二包容器须要有二类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3.5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门授权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0年 6 月 23 日至2010 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下午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红章)、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0 年 7 月 13 日 9 时 00 分,逾期递交的招标文件不予接受。
5.2开标地点:上海
5.3投标文件递交:请于开标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详细信息请咨询:
项目负责人: 程 潇
电 话:010-88621865
手 机:13691044390
传 真:010-88621652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 箱:xiaoxiaouse@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