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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辽源供电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及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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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2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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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2010年辽源供电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及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0-06-25 15:04:48 
招标编号:JNZB—10554
招标编码:CBL_20100625_5236636
开标时间:2010-07-1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编号:JNZB—10554

2010年辽源供电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
及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0年辽源供电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及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项目已由吉电发展【2010】90号《关于下达公司2010年综合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电力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辽源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JNZB—10554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区。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三个标段,详见各标段内容。
一标段:
龙山供电分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及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项目,对龙山供电分公司龙山线等11条配电线路300个公配台区供电的48119户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及1001户三相低压动力用户

进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 其中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安装动力计量箱1001台、台变终端安装箱190台;安装、调试三相智能电能表1001块;安装各种型号开关5237台,安装电流互

感器669只。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项目安装2表位计量箱128台、4表位计量箱281台、6表位计量箱1278台、9表位计量箱1584台;安装、调试单相智能电能表48119块;架设电缆23943米,敷设护套线59879

米;安装各种型号开关44821台。工程量详见材料清单。
二标段:
西安供电分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及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项目:对西安供电分公司一干线等9条配电线路315个公配台区供电的58839户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及778户三相低压动力用户进

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其中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安装动力计量箱778台、台变终端安装箱193台;安装、调试三相智能电能表778块;安装各种型号开关2435台,安装电流互感器

201只。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项目安装2表位计量箱25台、4表位计量箱69台、6表位计量箱196台、9表位计量箱245台;安装、调试单相智能电能表58839块,架设电缆5212米,敷设护套线5418米,安装各

种型号开关7002台。工程量详见材料清单。
三标段:
开发区供电分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及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项目,对开发区供电分公司工农线等10条配电线路220个公配台区供电的8393户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及523户三相低压动力用

户进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其中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程安装动力计量箱523台、台变终端安装箱121台;安装、调试三相智能电能表523块;安装各种型号开关3123台,安装电流互感

器312只。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项目安装2表位计量箱298台、4表位计量箱141台、6表位计量箱268台、9表位计量箱304台;安装、调试单相智能电能表8393块,架设电缆10294米,敷设护套线40478米,安

装各种型号开关19365台,工程量详见材料清单。
招标范围:电气安装及调试
工    期:合同签订后至2010年12月30日
工程质量要求:完成所有工程量并达标投产,完成各类调试,通讯数据畅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近3年吉林省供电系统内有过营销一户一表改造

工程3万户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5日至7月1日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每标段1000元,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7月14日13时30分至17时止,开标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9时整。请各投标人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与投标为同一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6.其他
自购买《招标文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畅通,以保证有关函件和信息(补遗书,澄清通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刘欣         李博
手机:15210669923
联系电话:010-88621852
传真:010-88621652
邮箱:lyhg52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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