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10-06-28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新安县人民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安县人民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工程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洛发改社会【2009】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安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安县人民
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安县人民医院新建医技病房综合楼位于新安县人民医院院内, 总建筑面积约17896 m2,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框架结构。计划工期 566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新安县人民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施工图范围内
的项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框架结构、十二层、建筑面积不低于17000㎡的
非住宅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3.3 拟投标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为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正式人员。
3.4 拟投标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正式人员。
3.5 河南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豫建建〔2009〕31号)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
3.6没有被责令停业的;
3.7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的;
3.9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10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11投标人需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需加盖犯罪行贿档案查询专用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预审公告第5.2条规定的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交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者;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2008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已经竣工类似工程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竣工验收报告一份、外省建筑企业进豫备案证明;投标人注册地清欠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上述资料需要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贰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验后退回。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购买。(以换证、年检等理由未提供
原件者视为未提供)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8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勃 王磊
电话:15201376585座机:010-59893730
传真:010-88205605
邮件:jinxin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