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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清河天然气管道输送工程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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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2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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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高邑—清河天然气管道输送工程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0-04708
所属地区: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邑—清河天然气管道输送工程 业主(招标人)为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损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高邑-清河输气管道工程是京-石-邯输气管道的新建支线。本工程管线从京-石-邯输气管道的高邑预留口接入高邑首站,之后向东沿S393

省道敷设进入柏乡县,经固城店镇北,东小京北进入宁晋县;在马房村北折向东南,经北河庄乡至大曹庄管理区继续向东敷设,穿越洨河后再

次进入宁晋县,向东北方向延伸穿越G308、青银高速后,管线大体沿青银高速敷设,经东曹庄进入新河县。管线穿越滏阳新河和滏东排河后继

续沿青银高速敷设,在吴秋口村穿越S233,继续向东南进入南宫市,穿越S234、青银高速后向东南,经邹家庄进入清河县,管线向东南方向敷

设,穿越清凉江后,进入清河末站。沿线依次经过石家庄市高邑县、邢台市柏乡县、大曹庄管理区、宁晋县、新河县、南宫市、新河县,共7个

县(市、区),线路全长116km。管径D406.4mm,设计压力6.3MPa,管道材质L360MB,管道壁厚为6.4-10.3mm;其中穿越高速公路3次、国道4次

、省道3次、中小型河流穿越6次;线路所经地区地形平坦、地质条件良好,社会依托条件好,施工难度小。
沿线设高邑首站、新河分输站和清河末站3座站场,6座RTU线路截断阀室和1个预留接口。
本工程管道安装施工共分四个标段:
2.1.1 第一标段自京石邯输气管线高邑预留头至3#阀室(不含),主要工程量D406.4mm管线约39公里,首站一座,截断阀室2座,预留头1个;
2.1.2 第二标段自第一标段终点至5#阀室(含),主要工程量D406.4mm管线约38公里,分输站一座,截断阀室3座;
2.1.3 第三标段自第二标段终点至清河末站,主要工程量D406.4mm管线约38.25公里,输气末站一座,截断阀室1座;
2.1.4 第四标段为管线定向钻穿越河流及顶管穿越公路;
以上各标段同时施工。
2.2 无损探伤标段划分
      本工程无损检测招标分三个标段,各标段中标人负责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有关规定对本标段范围内所有管道安装焊口实施无损检测,具

体划分如下:
2.2.1 第一标段:起点自本石邯管线高邑预留口,起始里程K=0km;终点与第二标段相接,终止里程K=39km。其中包括线路工程约39km、站场1

座(高邑首站)、截断阀室2座(1#、2#)、预留头1座,河流定向钻穿越1处(北沙河)、公路顶管穿越3处(234省道、308国道、青银高速公

路)。
2.2.2 第二标段:起点自第一标段终点,起始里程K=39km;终点与第三标段相接,终止里程K=77km。其中包括线路工程约38km、站场1座(新河

分输站)、截断阀室3座(3#、4#、5#),河流定向钻穿越4处(滏宁渠支流、滏阳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公路顶管穿越3处(308国道、

233省道、324省道)
2.2.3 第三标段:起点自第二标段终点,起始里程K=77km;终点为清河末站,终止里程K=115.25km。其中包括线路工程约38.25km、站场1座(

清河末站)、截断阀室1座(36#)、河流定向钻穿越1处(清凉江)、公路顶管穿越4处(原106国道、106国道、大广高速公路、青银高速公路

)。
注:各标段相接处焊口的无损检测任务由上一个标段负责。
2.3 工期、质量安排
2.3.1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约8月上旬)。
2.3.2 本无损检测质量要求:X射线底片合格率98%,X射线评片准确率100%,超声波探伤符合率100%。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对各标段范围内全线管道焊口及站场工程对接焊口进行100% X射线探伤,对特殊部位如穿越段、冷热弯头焊接、阀门焊接、

碰死口处、进出站及站内等处焊口进行100%超声波复探(即双百探伤);个别焊口进行渗透(磁粉)探伤。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须知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B级及以上资质(获准具有RT、UT、MT、PT检测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应对三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最多中二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

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定

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以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0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详细信息请咨询:

项目负责人: 程  潇
电  话:010-88621865
手  机:13691044390
传  真:010-88621652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  箱:xiaoxiaouse@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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