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中桥水厂、雪浪水厂和锡东水厂3个净水厂深度处理工程中所需活性炭滤料及相关服务招标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联系人:邓晓 刘雨欣
手机: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98858
邮箱:zhaobiao88@126.com
受招标人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委托,就其中桥水厂、雪浪水厂和锡东水厂3个净水厂深度处理工程中所需活性炭滤料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招标,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内容:
活性炭滤料 一批
2.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后发售招标文件,即送即审。
2.1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文件(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或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法人章、法人代表签字)
和二份复印件):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如为代理
商投标,请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当于营业执照的企业营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制造商投标专项授权委托书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证的承诺。拟供货物须符合或者优于采购文件中的性能指标等要求。
2.1.2为保证项目质量,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且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2.1.3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4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应提供近三年(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经独
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1.5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应注明该银行为投标人的基本帐号开立银行)。
2.1.6投标人拟供货物应是已建立信誉的知名品牌制造厂家的产品,制造厂家应证明其同类产品已具有成功运行至少五年以上的运行经验,近11
年(指2000年01月01日至今)在国内具有1个规模30万吨/日大型自来水厂的供货及成功使用的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
2.1.7投标人拟供货物的制造厂家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具备饮用水活性炭的卫生许可证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
2.1.8投标人拟供货物的制造厂家应具备3个或以上15万吨/日自来水厂项目的国内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书及用户使用证明。
2.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开始,至2010年7月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邓晓 刘雨欣
手机: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98858
邮箱:zhaobiao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