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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邓线焦作市界至月山段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收费站房建工程、收费站机电工程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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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30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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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林邓线焦作市界至月山段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收费站房建工程、收费站机电工程资格预审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河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林邓线焦作市界至月山段一级公路已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焦作林邓云台快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及工程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东起焦作与新乡市界,向西南经修武县、马村区、中站区、博爱县,与焦作市人民路相接,与人民路重合部分已委托博爱县施工,本次

招标长度45.683公里。
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km/h,一般段路基宽24.5米,路面宽21米;村镇段路基宽30米,路面宽24米,中央分

隔带宽3米,侧分带宽2米。
本次招标项目有:路面工程标:7标、8标、9标、交通工程标:10标;收费站房建标(包括房建、收费大棚):11标;收费站机电标(包括通信

、收费、监控、照明、机电供配电系统工程):12标。
计划工期:7标、8标、9标:2010年 9 月20日~2010年 10 月31日,2011年5月1日~2011年8月31日,1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月(具体开工

日期以监理人的通知为准)。
10标:2010年10月1日~2011年8月31日,33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的通知为准)。
11标:2010年10月1日~2011年  8月31日,33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的通知为准)。
12标:2010年10月1日~2011年  8月31日,33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的通知为准)。各合同段划分如下: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 km ) 主要工程内容
NO.7 K1+000~K10+670 9.67 沥青面层、调平层、粘层、封层、透层,路缘石, 桥面铺装等
NO.8 K10+670~K28+500 17.83 沥青面层、调平层、粘层、封层、透层,路缘石, 桥面铺装等
NO.9 K28+500~K46+683 18.183 沥青面层、调平层、粘层、封层、透层,桥面铺装等
NO.10 K1+000~K46+683 45.683 各种标志的制作安装(含基础)、里程标、公路界碑、道路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隔离栅、防眩板、护栏、

立柱等
NO.11 收费站房建工程、雨棚工程等
NO.12 通信、收费、监控、照明、机电供配电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企业要求:
1.1 要求7标、8标、9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2007年6月至今

)承接过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2要求10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三年(2007年6月至今)承

接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3要求11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近三年(2007年6月至今)承接过一级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4要求12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近三年

(2007年6月至今)承接过一级及以上公路的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交通监控系统、变电所、照明、机电供配电及相应的控制与监视系统等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本次资格预审不允许进行分包。
4、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项目中的3个标段(路面标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0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均为

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5日18时00分文件递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资审保证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刘欣         李博
手机:15210669923
联系电话:010-88621852
传真:010-88621652
邮箱:lyhg52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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