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建设工程水文泥沙测验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0-06-30 14:50:22
招标编码:CBL_20100630_526286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1.招标条件
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建设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09〕6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国家拨付)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现对该项目中的水文泥沙测验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下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建设工程水文泥沙测验招标(下称“本项目”)
2.2 工程地点:长江口水域。
2.3 工期要求:2010年8月-2010年12月。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2.5 招标内容:
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建设工程水文泥沙测验主要包括长江口区域固定垂线水文泥沙测验:在长江口水域布设19个固定垂线点,施测大、中、小潮流速、流向、悬移质含沙
量、含盐度、悬移质颗分及底质颗分,每次测验需在一个全潮内完成。拟在2011年2月份施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甲级或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
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2)申请人应能自主取得长江口区域各潮位站(吴淞、长兴、横沙、北漕中、牛皮礁、绿华等站点)的实时潮位资料,且应有各潮位站资料应用的有效协议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3)申请人应具有符合招标内容所需适应海区测量(横沙岛至长江口灯船区域)的测量船舶,且应在上海地区有测量船舶靠泊基地以满足日常补给需求。
(4)财务要求:必须有2007年至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6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7 月 9 日
14 时,申请人应于 2010 年 7月 9 日 14 时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侯伟 章建平
手 机:15210419442
电 话:010-88205060
传 真:010-8818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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