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可视流动指示器招标
开标时间:2010-07-27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联系人:邓晓 刘雨欣
手机: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98858
邮箱:zhaobiao88@126.com
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田湾核电有
限公司委托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核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全面负责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 5、6号机组建设的管理工作。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
要, 对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可视流动指示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可视流动指示器
设备数量:约为:RCC-M3级共4个,非核级共206个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可视流动指示器上使用的玻璃要求能够承受的最大设计压力为1.6MPa,最大设计温度为95℃,结构形式分为摆板
式、缩颈式、叶轮式和四面式。
(3)交货时间:FCD+26个月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发售时间:2010年7月1日~7月9日,每天9:30-11:00, 14:00-17:00(不包含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0年7月27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备六十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 具备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格资质。
D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
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E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
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G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应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邓晓 刘雨欣
手机: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9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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