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引白水源市区配套给水管路工程—迎宾大街段、玻璃园路段监理招标
2010-07-02 10:05:35
开标时间:2010-07-26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2010.J.JYGS.022
阜新市自来水总公司拟建的阜新市引白水源市区配套给水管路工程—迎宾大街段、玻璃园路段监理招标,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阜新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街、玻璃园路)
2、结构类型:给水管道。
3、工程规模:DN600管路2385米 DN900管路3620米
4、资金来源:国债及自筹。
5、设计单位: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二、招标内容:行使施工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工期122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
六、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凡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并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件时间为 2010 年7月2日至 2010年7月8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八、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7月26日14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建筑工程交。
十二、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刘 阳
手 机: 13146464996
电 话: 010-63891720 010-6389173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 zbcg66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