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甚高频(VHF)无线电监测系统工程无线电监测系统购置与安装资格预审公告
2010-07-02 10:04:1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网络通讯计算机,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干线甚高频(VHF)无线电监测系统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 交水发[2009]6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在武汉(长江海事局信息中心现有机房内)建设长江干线VHF无线电监测管理中心;在宜昌、九江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现有机房内建设VHF无线电监测控制中心,配置相关设备和软件,监测控制中心通过长江通信光纤传输电路与监测管理中心相连接;在宜昌区段的茅坪港、宜昌船厂、临江坪建设VHF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在九江区段的城子镇、浔阳、金鸡坡、湖口建设VHF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并通过租用传输线路或长江通信传输线路分别对应连接至宜昌、九江监测控制中心;在上海、南京、芜湖、安庆、九江、武汉、城陵矶、宜昌、万州、重庆和泸州各建设1套VHF无线电移动监测站和1套手持式测向设备。九江、宜昌移动监测站和手持式测向设备通过3G通信网络分别与九江和宜昌监测控制中心相连接,其它移动监测站和手持测向设备通过3G通信网络与武汉监测管理中心相连接。
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
招标范围为1个VHF无线电监测管理中心和2个VHF无线电控制中心设备、7套VHF无线电固定监测站设备、11套VHF无线电移动监测站设备、11套手持式测向设备、11台监测用车及改装,以及配套软件、电源、天线杆、施工材料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系符合《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9号)规定条件的合格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无线电监测软硬件的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标软件的开发商和硬件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近三年有销售、安装、集成2个及以上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 7 月 2 日至2010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刘 阳
手 机: 13146464996
电 话: 010-63891720 010-6389173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 zbcg66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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