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长春站站场改造站后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10-06-30 10:52:28
招标编号:JS2010-127
招标编码:CBL_20100630_526147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长春站站场改造站后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876号)、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64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建单位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2.2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长春站站场改造站后工程
站场:站台墙1498m、站台面4500m2、堆场6000 m2、平过道42 m2、站名牌10个、围墙3670m、道路44960 m2、排水沟15063m、硬化面500 m2、栽植乔木灌木4217株、栽植花草152048 m2 。
电力:高压电缆线路18km;低压电缆线路30.5km。
动车:动车组停留线一端设乘务员蹬车平台,共计2套。
普速场信号:行车指挥系统:修改既有TDCS设备;联锁系统:新增联锁道岔7组;微机监测:修改既有微机监测设备;根据站场规模增加情况,设置相应的防雷模块和防雷器件;对长春站既有大屏系统进行相应修改。
给排水:新建加压泵站1处,采用生产、生活及消防共用系统变频供水设备1套。给水管道15268m,蓄水池2座;排水管道8568m,化粪池23座,隔油池2座,降温池2座,污水泵站3座。
房建:房屋建筑面积共2950 m2,其中:生活房屋1000 m2,生产房屋1950 m2。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11年6月30日竣工。
2.4招标范围
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长春站站场改造站后工程设计范围内工程,按铁道部铁建管[1998]115号规定划分的第六章(不含列控系统)、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一章中施工机构调遣费。
2.5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施工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主办方)不超过2家。对于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要求,只有潜在投标人(含子公司)不具备时,才允许与一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子公司组成按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投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联合体的各方(含其上级集团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方式在本标段递交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9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7月12日8时30分至2010年7月 12日9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2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嘉 张磊 13699149435
电话:010-88180474
传 真:010-8820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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