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桥梁基桩检测单价承包二次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编号:HJYQT2010-004
一、招标条件
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扩能改造工程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滨绥线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35号;铁道部《关于滨绥线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8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出资比例为:铁道部92.5%,黑龙江省7.5%,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
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基桩无损检测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起点自牡丹江站(含)DK351+525至终点绥芬河站(含)DK544+462,线路长度138.823Km。
工程主要包括牡丹江站、绥芬河站改造、牡丹江站至绥芬河站138.823公里新建正线及附属工程。工程新建桥梁71座 。本工程桥梁钻孔桩数量
约6187根。
工程预计于2010年06月01日开工,桩基检测工程要求于2013年11月完成。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牡丹江站(中心里程滨绥线DK351+525、含城鸡联络)至绥芬河站(中心里程滨
绥线DK544+462 、含东宁联络线)全部桥梁工程的基桩无损检测。该段桥梁基桩约6187根,其中检测数量为桥梁基桩总数的100%,检测方法为
瞬态激振时域频域法(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对桩质量有疑问及设计有要求的,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内划分为1个标段。
3、资格审查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价承包方式。
三、招标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8号)
(三)、《关于迁改工程、工程咨询和第三方检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580号)
(四)、《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单价承包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的通知》(铁建设[2008]254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部认定具备基桩检测资质,并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CMA)。
3、近三年内具有铁路200KM/h及以上工程基桩检测的业绩和经验,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4、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7、与所投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二)凡具备以上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7月06日至2010年0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设部认定的基桩检测资质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
认证(CMA)复印件和现金或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现金购买或电汇至招标人账户,并保证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到帐(上次已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
投标的单位如有意参加本次投标,可用原招标文件换取新的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13时30分至2010年7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止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2010年7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哈尔滨
(三)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每个标段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上次参加投标的企业
需要更换投标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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