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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电吴江E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部分建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和灰渣沉淀池搬迁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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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7-0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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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江苏华电吴江E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部分建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和灰渣沉淀池搬迁工程招标公告
2010-07-05
招标编码:CBL_20100705_529425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江苏华电吴江E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部分建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和灰渣沉淀池搬迁工程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单位: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
三、招标编号:CHDT186/10-SG-01
四、招标内容:部分建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和灰渣沉淀池搬迁工程。
详见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工 作 范 围
备注
1.     
部分建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
1、拆除各类建筑物约37700m2(含各类基础、室内外地坪);
2、拆除范围内各类设备、管道等的拆除。
2.     
灰渣沉淀池搬迁工程
1、建造灰渣沉淀池一座(含水泥搅拌桩地基处理);
2、建造灰渣缓冲池一座。
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五、工程概况
5.1工程地址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吴江市平望镇平运路39号。国家发改委核准的“西气东输二线”工程项目,为吴江地区建设燃气机组提供了契机。作为“西气东输二线”江苏配套管线工程下游用户之一,该工程对江苏段天然气管线系统起到稳压作用。
5.2建设规模
本期建设2×E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留有二期扩建2×E级机组的场地。
5.3工程计划进度
5.3.1部分建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约2010年8月10日起至2011年2月(以业主方的拆除通知为准)。
5.3.2 灰渣沉淀池搬迁工程:工期60天,约2010年8月10日起至2010年10月10日。
、资金来源
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60%,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0%,注册资本金比例为发电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其余部分资金通过项目融资解决。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部分建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
7.1.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2、投标人必须具“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1.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应有效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7.1.4、具有独立完成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拆除设备、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近3年内所施工项目未发现较大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7.1.5、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事件,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产生重大的合同纠纷。
7.1.6、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1.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7.1.8、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100万元。
7.1.9、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期要求的足够的施工机械配置能力。
7.1.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解的重大诉讼案件。
7.1.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1.12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并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人名称发生改变的,必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7.2 灰渣沉淀池搬迁工程:
7.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2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于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允许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
7.2.3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7.2.4    具有独立完成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近3年内所施工项目未发现较大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7.2.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事件,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产生重大的合同纠纷。
7.2.6    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2.7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7.2.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2.9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注: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7月5日
九、报名办法
1、截止时间:2010年7月9日
2、资格文件提交地点: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以下邮箱:zbcg316@163.com
3、提交方式和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以上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业绩情况、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2)在过去五年内(从2005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类似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
(3)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招标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4)由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现阶段和过去三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
(5)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件)。
(7)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十、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另行通知
2、文件形式:电子邮件,不接待来访,只有接到通知的单位才能购买标书。
4、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另通知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地点待定)
3、开标时间:另通知
4、开标地点:(地点待定)
注:没有办理备案注册的企业须办理备案注册。
联系人:谢飞     杨浩宇
手机:13051430839
电 话: 010-59893732  传 真: 010-88205605
E-mail: zbcg316@163.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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