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文化馆、中坝剧场、川剧团、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民俗博物馆、艺术培训基地、电影院、人防工程项目灾后重建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油市文化馆、中坝剧场、川剧团、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民俗博物馆、艺术培训基地、电影院、人防工程项目灾后重建已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2009]8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市文化旅游局,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2009]8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4270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江油市文化馆、中坝剧场、川剧团、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民俗博物馆、艺术培训基地、电影院、人防工程项目灾后重建施工。
建设规模:约18000平方米。
建设地点:江油市中坝剧场。
资金来源:国家灾后重建基金和江油市财政人防建设资金。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工程检验评定标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江油市文化馆、中坝剧场、川剧团、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民俗博物馆、艺术培训基地、电影院及人防工程七个项目打捆建设,共一个单体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除了装饰装修以外的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造价约67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以来(2007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7月06日至2010年0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2010年7月12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28日09点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 泉 张 云 鹏
手 机:13522257580
电 话:010-59893738 88180465
传 真:010-88251892
邮 箱:zbgs88@126.com
北京是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