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集团港湾广场二期候船厅项目供电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0724-1070A08N0956
所属地区:广东
1.受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工程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内容: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港湾广场二期候船厅项目供电工程及相关服务
2. 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是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年审有效。
4)投标人自2007年7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本款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投标人没有因故被责令停止营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7月6日起至2010年7月1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4:3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1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10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
4.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1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0年7月26日(北京时间)9:30时前递交
5. 兹定于2010年7月26日北京时间9:30时开标。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牛丽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nlzhaobi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