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建设工程新浏河沙护滩南堤延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0-07-06
招标编码:CBL_20100706_530102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建设工程(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上口至浏河口段) 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 交水发〔2009〕62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国家拨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江口南北港分汊口水域
2.2 工程概况:
2010年3月,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12.5米水深航道建成进入试通航期。南北港分汊口河段新浏河沙护滩及南沙头通道潜堤工程于2009年3月完工,在稳定和改善宝山南、北水道河势中发挥了作用。
为切实落实《“十一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工作内容,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经交通运输部批准,招标人将实施长江口深水航道12.5m水深向上延伸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滩南堤延长工程、疏浚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浏河沙护滩南堤延长工程施工。
护滩南堤延长工程建设长度2.7km,堤顶标高+2.0m(上海吴淞零点),采用2t钩连块体护面的抛石斜坡堤结构型式,上游与已建护滩南堤东段(HT8+073)相衔接。
2.5 工期要求
本工程总工期6个月,2010年8月~2011年1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要求如下:
3.1.1资质条件:港口及航道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1)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2)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亿元以上;
3.1.3 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须承担过下列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沿海防波堤、沿海围堤、沿海航道整治建筑物工程;
3.1.4 信誉要求:(1)企业近3年未受到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2)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等违规现象发生;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拥有专用铺排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7 月 6日至 2010 年 7月 10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处(地址下详)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7 月15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招标人处(地址下详)。
负责人:石 磊
手 机:15110088656
电 话:010-88436828 传 真:010-88436828
邮 箱:zbgs66@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