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烧结主体土建工程项目招标
2010-07-05 10:11:31
招标编号:0624-10110452
开标时间:2010-07-26
所属行业:冶金矿产原材料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公告
1.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烧结主体土建工程(招标编号:0624-10110452),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
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
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2.招标编号:0624-10110452
3. 招标内容及要求:包括烧结主厂房、主抽风机房、烟囱、各转运站、混合机基础、筛分室、成品
矿槽、机头电除尘基础、机尾除尘基础、主电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额约2000万
元。
4、本工程计划2010年8月开工,总工期由投标人提供,并作为评标因素之一。
5.本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0年7月5日到2010年7月9日(公休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至福建三安钢
铁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相关冶金工程施工业绩。
(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
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且无在建工程(除福建
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内部工程)。
(4)按照福建省建设厅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
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或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不得为进入“违规违法档案
”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于2010年7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招标公司。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书,但具有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而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交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
文件,标明持证人姓名、注册单位名称、级别和专业)(均需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
期送达或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开标时间:2010年7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嘉 张磊 13699149435
电话:010-88180474
传 真:010-88205605
邮箱:zbcg10@163.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