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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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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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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GG53000020100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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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金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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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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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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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模均为20,000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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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五年从事污水处理厂建设、试运营的经验,并成功地完成过至少两个规模为10,000吨/天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BOT项目;(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甲级或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4) 投标人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甲级试运营资质证书。(5) 过去三年的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或可获得的用于本项目的银行信贷不少于400万元。(6)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设计负责人、试运营负责人、建造项目经理)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方面应具有五(5)年以上经验,包括三(3)年以上在类似工程中类似职位的管理的经验,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建造项目经理:投标人可同时参加禄丰县、大姚县、姚安县三个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标报名,但针对三个污水处理厂项目须各配备一名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方面均应具有五(5)年以上经验,包括三(3)年以上在类似工程中类似职位的管理的经验。2)项目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方面应具有五(5)年以上经验,包括三(3)年以上在类似工程中类似职位的管理的经验。3)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负责主持2项以上规模不小于20,000立方米/天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工作。4)试运营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经验。5)省外企业必须办理入滇备案证,项目经理必须是入滇备案证名单上的人员。本项目接受联营体投标,但联营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最低资格条件的第(1)和第(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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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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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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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1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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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 区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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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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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055或3114082转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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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介绍信署名的经办人身份证、省外企业还须携带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证(有效期内) 联营体投标须提供联营体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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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规模:禄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均为20,000吨/天。 2、发包范围: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一级B标;合同包括污水处理厂设计优化、土建施工、设备制造采购、安装调试、工艺调试、操作人员培训和运营维修手册的编制和污水处理厂试运行等。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