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GYS201007020 | ||||||||||||
工程名称 | 高邮镇工业集中区(西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邮发改[2010]125号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
工程地点 | 高邮镇工业集中区(西区 | ||||||||||||
工程规模 | 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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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0年7月22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年8月2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年9月19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0年7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0年7月28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 | ||||||||||||
企业业绩、信誉 | 无.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无. | ||||||||||||
其他条件 | 1、 高邮镇工业集中区(西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高邮市建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高邮镇工业集中区(西区) 建设规模:)污水管管材主干管道采用d600HDPE双壁波纹管,支管道采用d400HDPE双壁波纹管。管道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管120混凝土基础。管道接口为C20素混凝土现浇套环接口。 工程造价:约200万元 质量标准: 合格。 计划开工时间: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9月19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分别为30天。 4、标段内容:)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管道施工。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4)企业具备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 (5)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6、申请人应具备的可选条件为:/ 7、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集中资格预审时间为2010年 7月28日16 时 00 分。地点: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收检察部门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市外企业在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必须提供,不接收查询或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9、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报名申请书原件(报名申请书格式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园地下载)一式三份;②单位介绍信原件;③资质证书复印件;④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必选合格条件复印件(装订成册);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且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名、盖章);⑥报名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⑦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证明原件。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其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0、资格预审文件详见本公告的附件;评标办法为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11、各投标单位应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自行维护自己企业库,以便及时报名,资料不符合不得报名。报名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高邮市长生路58号。 联系人:张国选 传真:0514-84068988 电话:0514-84688630 邮编:22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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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被确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技术文件的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分为可行与不可行,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⑴ 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⑵ 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⑶ 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 2、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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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高邮市武安路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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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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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25600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0年7月22日至2010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时0分 至0时0分,下午0时0分 至0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0年7月22日至2010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时0分至0时0分,下午0时0分至0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 ||||||||||||
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土建公告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1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