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0)09号
开标时间:2010-08-11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加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0)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加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由 宁水审批[2010]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加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2.2工程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加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183 万元
2.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2.6工程建设地点为:蕉城区飞鸾镇澳坪村
2.7工期 :6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
(1)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经过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信用登记备案,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和其拟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 7 月 28 日至2010年 8月 3 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 时00分(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每份工本费人民币¥ 12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 8 月 11 日9 时30 分,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加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
地址: 蕉城区飞鸾镇
联系人: 傅先生
联系电话: 1350956401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六楼
电话:0593-2917695 ,传真:0593-2917695
联系人: 刘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 话: 0593-2985037
开标时间:2010-08-11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加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0)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加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由 宁水审批[2010]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加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2.2工程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加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183 万元
2.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2.6工程建设地点为:蕉城区飞鸾镇澳坪村
2.7工期 :6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
(1)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经过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信用登记备案,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和其拟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 7 月 28 日至2010年 8月 3 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 时00分(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每份工本费人民币¥ 12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 8 月 11 日9 时30 分,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加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
地址: 蕉城区飞鸾镇
联系人: 傅先生
联系电话: 1350956401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六楼
电话:0593-2917695 ,传真:0593-2917695
联系人: 刘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 话: 0593-298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