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1002CM0172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崇明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2010年新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 崇明县新河镇卫东村、群英村、新梅村 招标代理单位: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蔡希义 联系电话: 13564021132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类别: 污水处理工程 具体描述: (1) 处理能力212.63t/d 工程概(预)算: 324.77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 国有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条件: 报名网址: 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报名截止时间: 2010-8-4 23:59:59 需提供材料: 1、需提供的资料:A: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B:本项目网上报名凭证(须加盖单位公章);C: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具其在本企业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3、逾期不来或验证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4、本工程指派的小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备注: 1、以上资料于2010年8月6日下午13:30-15:30时提交至崇明县玉环路616号206室,合格投标人应在工作日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杨爱玉 69615041-19,招标文件工本费验证时提交;2、报名人需附上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查询打印的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承担的在建项目数为零。小型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出具本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一份。 填报单位: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6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元人民币 监管部门: 崇明县建筑工程管理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6969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