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招标
2010-07-30 15:06:0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安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5] 1037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安徽省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是泗(洪)许(昌)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泗(洪)许(昌)公路东西向横贯苏、
皖、豫三省,是南京至洛阳公路和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公路之间构筑的又一条东西向公路通道,并串联多条
南北向国家高速公路,对区域路网起着加密、补充和完善的重要作用,其已列入交通部《促进中部地区崛
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由于项目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是
安徽省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扶持、加快发展的地区,因此,迫切需要进一下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本项目的
建设步伐。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强东西向联系,缩小东、中、西部区域差异,对实施安徽省省委省政府东西发展战略
,改善皖北地区的交通条件,满足交通需求,促进皖北地区特别是宿州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加强宿州市与
周边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经济圈的联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路线起点位于泗县屏山镇大彭庄,与国道G104交叉。终点位于淮北市濉溪县古饶镇境内,与合徐高速公路
交叉,设置符离集枢纽互通立交,终点位置即为互通立交终点,起点桩号K1+011,终点桩号为K92+470。按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封闭,全立交,设计车速120 km/h,路面宽28m,全线里程91.470公里
。
2.2本次招标分1个标包,标包划分详见下表:
标包 小区名称 柴油发电机组选型满足以下使用功率(KW) 数量(套) 供货及安装期
主要内容
FD-01 宿州北管理处 352.34 1 45天 中标人需将柴油发电机组运输至安徽省泗县至宿州
高速公路小区安装调试,并提供伴随服务。
虞姬服务区 271 2
宿州服务区 271 2
苗庵停车区 274 1
宿州北停车区 145 1
泗县收费站 183 1
灵璧收费站 183 1
苗庵收费站 183 1
宿州北养护工区 90 1
灵璧养护工区 144 1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若为制造商参加投标,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其注册资金不得
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3投标人近3年(2007.7~2010.6)内完成过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达1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包投标,但同属一个
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投标。因本次招标共一个标包,若出现具备上述关联关系的企业
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将不受理第二家(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排序)企业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30日至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为制造商:
= 1 \* GB3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 2 \* GB3 ②产品质量证书原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 3 \* GB3 ③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 4 \* GB3 ④企业的宣传画册。
投标人为代理商:
= 1 \* GB3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 2 \* GB3 ②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 3 \* GB3 ③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 4 \* GB3 ④制造商的企业宣传画册。
上述资料除企业的宣传画册外,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招标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考察时间: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对运输线路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人民币 =100000 \* CHINESENUM2 壹拾万元(¥100000.00)的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8月17日上午10:00前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领取交款凭据,并
携带此凭据递交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若经查实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
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
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是否参与投标,对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省级
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联系人:潇 彤
手 机:13520192386
电 话:010 63850981 传 真:010 63898858
邮 箱:zbcg166@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编:10007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东里1号院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