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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污水处理厂厂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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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8-03 08:58
浏览次数: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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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龙岩污水处理厂厂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FJLYCG2010-100
招 标 公 告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LYCG2010-100
2、招标项目内容:
具体采购清单、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7-2341886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7月30日—2010年8月17日 上班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龙岩市公物采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5、项目联系人:华先生,联系电话:0597-2529068,传真:0597-2529019,公司网址:www.fjlyzfcg.gov.cn,E-mail:longyancaigou@sina.com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别说明:投标人的下属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具备该项资质条件的,视同投标人具备该项资质条件,但投标人应当提供2009年经审计的能说明投标人与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关系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与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关系证明原件(如企业情况登记表)。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6.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5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6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接受投标时间:2010年8月19日8:30-9: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8月19日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的时间为准)。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采购会。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0、投标保证金:15万元须于2010年8月18日17:00前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以到账为准)。
11、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
龙岩市公物采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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