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会昌县富城—上洋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会昌县富城—上洋公路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会昌县富城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会昌县富城—上洋公路工程 ;
(2)本次项目的招标人 会昌县富城乡人民政府 ;
(3)项目性质 公路工程 ; (4)项目总投资 约300.00万元 ;
(5)工程规模 全长约5.5 Km ;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7)标段划分 一个合同段 ; (8)预计总工期 4 个月;
(9)建设地点 会昌县富城乡 ;
(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不允许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按《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 13号文)]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施工经历业绩:须提供相应类似工程(5公里及以上三级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经历业绩一个;施工业绩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作为合格条件之一;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0年 8 月 10 日至 13 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招标文件(含图纸)2000元/份,售后不退。
报 名 方 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联 系 人: 徐 征
手 机 : 15811083710
联 系 电 话:010-59893731
电 子 邮 箱:jinxin_z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