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66556 | 所属地区 | 泸州市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厂内设备采购招标(第二次) | ||
标段名称 | 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厂内设备采购 | 所属行业 | 环保 |
招标类别 | 其他 | 报名时间 | 2010年08月05日到2010年08月11日 |
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厂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GXTC-1026124-1∽8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二道溪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8]6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银行贷款、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配套2000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企业自筹3900万元,招标人为泸州市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内污水处理设备供应、测试和检验、配合安装及负荷联动试运等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8]6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325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二道溪(原泸州市纸厂内)。项目建设规模为厂内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公共配套设施按日处理生活污水4万吨建设;厂外截污干管8.048公里,管口为DN400∽1200。 2.2招标范围:本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共划分为3个包,包括:
M3包(纤维转盘设备采购):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年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制造厂商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授权代理商。 (2)制造厂商具有生产许可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006年以来(含2006年)至少具有1个货物供货业绩。 M4包(搅拌器、潜污泵类设备采购):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年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制造厂商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授权代理商。 (2)制造厂商具有生产许可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006年以来(含2006年)至少具有1个货物供货业绩。 M7包(风机类设备采购):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年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制造厂商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授权代理商。 (2)制造厂商具有生产许可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006年以来(含2006年)至少具有1个货物供货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就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就不能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东大街下东大街段2号时代华章赛家时代酒店1324室报名处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标段,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市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中路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0)2390830 传真:(0830)239083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8)86721968 传真:(028)86722638 张 弘 电话:(010)88354433 附件Ⅰ-M3包 纤维转盘设备类货物需求一览表
1、以上各包各序号子项所包括的明细内容,详见《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规范》相关章节及相应的《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清单》,并与之相互结合起来理解和解释。 2、本公告的各包货物需求一览表应与配套的《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数量清单》、施工图及《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规范》结合起来理解,按《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数量清单》规定进行报价,施工图及《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规范》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人应提供所有招标人未提及的必要的原件、器件、附件、配套设备和相应材料等,并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列明其各项报价所包含的原件、器件、附件、配套设备和相应材料的名称、生产商、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内容。 3、《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规范》(含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各包设备管件材料一览表或招标文件所称的各标包货物需求一览表)及图纸仅对各标包的设备、材料等的一些特定特征作了说明,并非意欲涵盖所有细节。投标人必须按各标包拟定的的供货项目,提供泸州市二道溪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正常运行必需的全部设备。 4、无论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数量清单》及《泸州市二道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规范》的理解是否有误或存在分岐,均不能减少或免除投标人因理解失误或分岐而带来的额外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