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二批)B标段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09】123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乐发改【2010】比选备案第33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流域)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二批)B标段 |
建设地点 | 峨眉山市 |
实施时间 | 11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四川省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工农兵干渠405米的钢筋薄壳渡槽及管理房的建设(整治) |
建设资金 |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四川省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二批)B标段项目施工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其他要求:
A、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有1个类似业绩(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备案证书或接收证书);B、比选活动中被抽中比选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往该项目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C、选择A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四川省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二批)B标段项目保证金”,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须将通过银行基本账户交纳比选保证金的票据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转帐单回执均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后直接送达或传真给比选人(0833-2428242)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8月0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8月09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流域)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城北支行
账 号:5100169870805902222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172.15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8月10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流域)管理局
地 址:乐山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乐山市水务局2楼)
邮 编: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28242
传 真:0833-2428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