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BNJ100649-01SG
南京市白下区建设局 建设项目 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白下区第1批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字【2010】455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232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32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施工一标段
2、工程地点: 白下区行政区域内
3、工程类型: 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 施工类;
5、结构类型: 其他
6、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1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管径约400mm的雨污管道及养护维修施工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0年8月5日 至 2010年8月11日 止,上午 09:00 分至 11:00 分;下午 02:00 分至 05:00 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将以书面形式在开标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证在合同签订之前,押至招标人处,至工程验收合格;
5、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价15%的履约保证金;
6、投标人在公告结束后2日内,须向甲方提供如下书面承诺:
①非招标人原因,工期每延误1天,扣中标人合同款1万元;
②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要求,否则将予以合同价款5%的处罚金;
③本标段为街巷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解决。
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8、本工程资格审查中所需所有证书、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核查,公证件不能视为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不予认可。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述原件或递交的原件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0-8-5 9:00到2010-8-11 17:00为止
招标人:南京市白下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87号
招标人邮编:代理机构邮编:210042
招标人传真:代理机构传真:025-85418116
招标人联系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轶,王芳
招标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5409180
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iuyivic@126.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37945;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24536;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