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ZH2010-029
开标时间:2010-09-01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长汀县四都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2010-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四都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福建省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岩水[2010]4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和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汀县四都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30万元,其中Ⅰ标段投标约为120万、Ⅱ标段投标约为110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汀县四都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实施内容有:输水工程、配水工程等,其详细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的工期均为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长汀县江河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注册正式职工;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 9 日至2010年 8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办事处(福建省长汀县环城北路天守文兴小区二幢一单元4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要求: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Ⅰ标段贰万元人民币
Ⅱ标段贰万元人民币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9月 1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二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
地址:长汀县四都镇 ,邮编: 366303 ;
电话:13850617383
联系人: 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长汀县环城北路天守文兴小区二幢一单元403室,邮编:366300 ;
电话: 0597-6618338 传真:0597-6618338 ;
联系人:陈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水支行 ;
账户名称: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账 号: 674580453810001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二楼。
开标时间:2010-09-01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长汀县四都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2010-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四都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福建省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岩水[2010]4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和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汀县四都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30万元,其中Ⅰ标段投标约为120万、Ⅱ标段投标约为110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汀县四都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实施内容有:输水工程、配水工程等,其详细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的工期均为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长汀县江河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注册正式职工;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 9 日至2010年 8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办事处(福建省长汀县环城北路天守文兴小区二幢一单元4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要求: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Ⅰ标段贰万元人民币
Ⅱ标段贰万元人民币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9月 1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二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
地址:长汀县四都镇 ,邮编: 366303 ;
电话:13850617383
联系人: 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长汀县环城北路天守文兴小区二幢一单元403室,邮编:366300 ;
电话: 0597-6618338 传真:0597-6618338 ;
联系人:陈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水支行 ;
账户名称: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账 号: 674580453810001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