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河道所泵闸及水情监测控制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主题内容: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长宁区河道所泵闸及水情监测控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采购编号:ZC20100131
项目名称:长宁区河道所泵闸及水情监测控制系统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在长宁区已建成的泵闸及水情集中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对长宁区泵闸及水情监控中心进行完善,对辖区内5座泵闸进行升级改造,并增加1个水雨情站点,通过在监控中心建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长宁区泵闸及水情监测监控系统的全面整合,以满足长宁区防汛指挥部门的决策、调度及水利行业应急联动的需要,使其成为现代化防汛、调水管理的决策中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或咨询乙级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具有水情或泵闸工程自动化监测系统施工经验和业绩(最近5年承担过水情或泵闸工程自动化监测系统的设计、集成和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至少有一项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且已经安全运行1年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20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茅台路476-1号405室)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2010年8月23日(周一)下午14:00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威宁路369号(长宁区河道管理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9月14日(周二)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茅台路476-1号4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或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近5年水情或泵闸工程自动化监测系统业绩清单(包括业绩概况、业主名称、合同金额、地址、电话等信息,限A4幅面1页)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联 系 人:金哲亮、丁慧杰
联系电话:52062501
联系传真:5206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