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煤东化有限公司煤化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开车)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04095
日 期:2010年8月17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龙煤东化有限公司煤化工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龙煤东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黑龙江龙煤东化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开车)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年产60万吨合成氨、104万吨尿素的化肥,一期为一套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工程范围包括: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合成氨装置、尿素装置、硫回收装置、与上述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 标包名称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投料试车时间
A标包 气化装置 2010年10月8日 2013年7月15日
固体储运设施 2012年6月15日
(具备投用条件)
B标包 合成氨装置 2010年10月8日 2013年7月22日
C标包 氨罐区、尿素装置 2010年10月8日 2013年7月31日
D标包 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总体院服务,其中:
1、总变电所
2、原水净化站
3、脱盐水站
4、循环水站
5、锅炉、电站
6、空分装置
7、其它工程、设施 2010年10月8日 1、2012年3月27日
(受电)
2、 2012年5月22日
(系统供水)
3、2012年6月20日
(送合格脱盐水)
4、2012年7月16日
(试送水,管网冲洗试压)
5、2012年8月1日
(锅炉送蒸汽)
6、2012年11月1日
(出产品)
7、按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非联合体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之一必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联合体及非联合体的投标人,其施工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在5年内具有承担过与装置相应或类似工程的且不低于招标项目规模大型化工项目(含相应电站工程)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业绩;非联合体投标人的施工分包商或联合体投标人的非牵头人须具有承担过大型化工项目(含相应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4)非联合体的投标人及分包商或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全部成员须同时具有质量认证体系ISO 9001:2000或相当的质量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能保证在本工程除招标方工程预付款外的流动资金筹措,以保证本工程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注册的、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
6)本招标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附联合体协议;
7)投标人必须投D标包,且必须再另选择A、B、C三个标包中的两个或以上标包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0年8月 17日至 2010 年8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9月20日10 时 00分,
联 系 人:袁静
联系电话:15910678108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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