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镇市城市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 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锦发改发[201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镇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投资 ,出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37.8%、地方投资58.2%、其它4%招标人为北镇市自来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镇市内2.2计划工期:473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 年 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 12月31日;2.3招标范围:配水管网工程以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2.4工程概况:新建、改造配水管网32.25公里;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及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8月18日至2010 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证、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 年 8月18日至2010 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到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4.4 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 9月7日上午 10:00时,地点为 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9甲 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镇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 北镇市广宁镇北阁路 邮 编: 1213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16-6622246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解放路三段19号凯旋大厦A座28层93号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0416-3128418 传 真: 0416-3128418 电子邮件: ztb@jzcci.com 网 址: www.jzcci.com 开户银行: 锦州银行凌河支行 账 号: 40201285880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