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营招[2010]第014号
开标时间:2010-09-1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0]第0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东区水厂DN1600原水输水管道续建工程(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长乐市发展计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计基[2006]052号关于长乐市东区水厂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建立项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长乐市二水厂到东区水厂;
2.2. 工程建设规模:DN1600源水管长约10公里,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DN1600源水管及其配套阀门井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招标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参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工程进展140个日历天以内需保证完成全部安装及土建工程并试压验收合格,余下5个日历天为试运营期,开始与水厂系统并网试供水;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无;
2.6.2.设计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上海宝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均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累计距离不少于10公里的给水市政管道(不含混凝土管道)DN1600及以上工程施工;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9日至2010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拷盘),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900元(含图纸、主要材料技术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合同签订后无息返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09月14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泮野村(二水厂),邮编:350200;
电话:0591-28986236传真:0591-28986236;
联系人: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锦绣大厦六层,邮编:350025;
电话:0591-83769900传真:0591-83795022;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市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账 号:110510101400002167。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吴航镇建设路24号(原长乐市电信局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