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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新建内环路(党校至西门)及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重新)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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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8-2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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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工程登记编号: 闽正茂支[2010]招字第058号
工 程 名 称: 泰宁县新建内环路(党校至西门)及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重新招标)
地 区: 三明市
建 设 单 位: 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投 资 金 额:

(万元)

1500
工 程 地 点: 泰宁县城关党校至西门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913米
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 三级
发 布 时 间: 2010-8-20
详细信息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支[2010]招字第05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宁县新建内环路(党校至西门)及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重新招标)已由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泰发改[2009]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泰宁县城关党校至西门   ;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1500万元、建设主车道宽9米,两侧人行道各宽5米,道路长913米,其中隧道150米,水泥砼路面,配套管网、电力、弱电下地,路灯架设及污水管网铺设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新建内环路(党校至西门)及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重新招标)(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预算)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1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不适用);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南平通辉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的:(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但不含公路暂定级);(3)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但不含公路暂定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组成的联合体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市政或公路 为主办方,且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条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承担过隧道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长度大于100米且断面面积大于或等于本次招标工程的隧道断面面积的隧道工程 _;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20日至2010 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的限公司泰宁办事处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每份售价500元,施工图纸等另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年9月8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10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大楼七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工程技术负责人、造价师(造价员)在开标时持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泰政文[2007]88号执行(市属及本县施工企业按有关文件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

地址:泰宁县状元街 ,邮编: 354400 ;

电话: 0598-7836468 联系人: 李国军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A座二楼 ,邮编: 350003 ;电话: 0598-7839069 、0591-87892791

传真: 0598-7836669 ;联系人: 郑女土、林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农行泰宁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3-885101040007730

交易中心名称: 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泰宁县建设大楼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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