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 00000020100823008 | 备案登记编号 | |
建 设 单 位 | 庄河市黑岛镇人民政府 | ||
工 程 名 称 | 庄河市黑岛镇201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次公告) | ||
工 程 地 址 |
总 投 资 额 | 万元 | 计划工期 |
工 程 概 况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600吨/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
招 标 范 围 |
土建主体与工艺、外管线、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
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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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质
要求 |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或环保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职称,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且有劳动保险证明,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无不良业绩,无负责的在建工程。 |
报 名 要 求 |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类似工程业绩有效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均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外埠企业(大连市以外的企业)应于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入连施工备案手续,投标时应提供上述原件,否则其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
其 他 |
报 名 | 时 间 |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 ||
具 体 时 刻 | ||||
报 名 地 点 |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单位地址 |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代 理 机 构 | 代 理 机 构 | |||
代理机构地址 |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备 注 | |
填 报 单 位 | |
公告登记日期 | |
公告提交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