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海峡大桥及接线公路工程监控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招标公告
2010-08-26 08:45:42
招标编码:CBL_20100826_5585055
开标时间:2010-09-20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福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平潭海峡大桥及接线公路工程监控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工程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平潭跨海大桥监控收费及福清段接线公路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平潭海峡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省市县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名称:福建省平潭海峡大桥及接线公路工程监控系统供货与安装合同。
2.2项目概况:路线总长4976米(其中桥梁总长3510米)。本项目监控系统供货与安装设1个合同段,实行公开招标。
2.3计划工期:3个月,预计通车时间:2010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资质。2个同类工程(必须包含监控系统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 1000 万元。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8月26日至 2010 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3:0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5.1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5.2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3投标人应于2010年9月5日17:30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信息表送达招标人(信息表格式将于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给投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业绩以及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9月20日11:00 整,投标人须在2010年9月20日10:00~11:00期间递交投标文件,提前、过时均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均为原件)盖有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和投标人注册地基本帐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并办理递交手续。
7、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投标人须知数据表规定的方式,在2010年9月19日16:00整之前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必须是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的银行中汇出或出具。若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保函迟于上述时间提供,或未从基本账户的银行汇出或出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另须提交一份 6万元的投标信用保函,投标信用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帐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但基本账户银行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88万元(含不可预见费)。
9、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10、联系人:高飞 朱锦坤
电 话: 13488880882 010-80106176
传 真: 010-80106176
E-mail: zbcg2008@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
80106176